为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公开招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返回原籍市县,协助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志愿者主要从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等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咨询服务,材料审核,资料打印等。
二、招募原则及条件
(一)招募原则
1.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县生源对象为主,安排到有需求的县市区(不提供食宿)。
2.择优原则。参与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准则,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优先安排。
(二)招募条件
1.熟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
2.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3.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有学生干部经历及获得过生源地贷款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全校共招募15名志愿者,其中潍坊地区10名、垦利县2名、鱼台县2名、金乡县1名。原则上在校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院推荐3名,在校生人数少于2000人的推荐2名;所推荐学生生源地应隶属不同县(市)、区。
四、工作待遇
1.学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并授予“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同等条件下,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志愿者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学校其他奖助政策;
3.经考核合格,按照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五、报名流程
1.学生本人填报《青岛农业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者申报表》,经学院学工办审核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统一进行面试,并确定最终人员。
六、工作要求
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是大学生深入基层学习锻炼,提升自身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展现我校学子风采的重要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发动和遴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27日下午5:00前将所推荐学生申报表(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