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至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制额度的通知》要求,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填报结束后,受理发放工作将于今年暑假全面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本批助学贷款申请对象为在校山东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届毕业生除外)。因额度有限,且立足我校高年级困难学生已有过多次申请助学贷款机会的实际情况,本批要优先审批13级学生和上一年度已贷款成功本次仍有贷款诉求的学生及有特殊情况确需本年度申请贷款的学生。对已在校申请过助学贷款,但自动放弃的学生将不再受理申请,对于有贷款意愿的非山东籍在校学生,可自行咨询本人生源地县(市)教育局或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申请办理。
二、额度分配
按照省厅要求,本批次贷款额度仅为2014-2015学年额度。贷款额度根据各学院低年级特困学生数比例确定,学院所安排的贷款总额要小于或等于学校予以分配的的总额度金额(见附件2),不得超出,每生贷款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累加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宣传发动,要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将贷款安排给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贷款额度用足、用好,并予以公示。对于申请成功但因个人主观原因不积极办理贷款手续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困难学生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海都学院借读学生申请贷款条件及要求和本部学生一致,但不占用本部名额(附件2数据均为本部学生数据),今年海都学院共为青岛校区非毕业班借读学生安排贷款名额106人,每生最高贷款限额6000.00元,各学院审批海都借读申请贷款学生数不能超过现在校借读非毕业班学生总人数10.5%。
2、各学院要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操作要求录入本部贷款学生信息(海都借读贷款学生数据信息不要录入),在信息录入过程中不得随意增删内容,要确保信息详实、准确。特别是“家庭电话”栏目,要求填写家庭座机电话,“家庭详细地址”栏要具体到街道门牌号或村庄。我校贷款学生信息采集系统网址为:
http://loan.xszz.gov.cn/2014/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18
3、海都借读贷款学生信息要按照附件4格式统计上报。
4、各学院请于6月13日前将本学院贷款学生信息录入完毕,并将学院已初评确定申请学生的《青岛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本部和海都借读要分开,只需上报纸质材料)和《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信息统计表(山东籍海都借读学生)》(附件4,只报送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邮箱qndzzzx@163.com。6月14日12:00时信息采集系统将关闭,逾期将无法报送。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