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14:22:08 作者:图文/宋丽娜 李思谊 王伟龙 浏览数:0
12月4日,农学与植保学院开展“宪法日”主题政治学习活动,2015、2016级全体同学参与学习。
12月4日是中国宪法日,它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主讲人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重大,不仅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也有助于公民通过宣传宪法活动,感受宪法价值,更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能够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利于营造政治文明的良好范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大学生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后备军,在提高自身法治意识的同时,也要做好宪法宣传工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韩晓凡
责任编辑:闫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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