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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务

    2016-11-28 17:22:02           浏览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实施办法》(鲁办发﹝2011﹞13号)、《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11﹞50号)和《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农大党字﹝2011﹞23号)的文件精神,在我院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努力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服从大局,促进发展。要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个人的发展服从于学校发展大局,坚持服从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坚决不搞个人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实现共同发展。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的要求,党内事物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向党员公开,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师生员工公开。我院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党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校党委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学院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贯彻落实等情况。
  2.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及落实、党组织生活会召开及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党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 党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党的基层组织议事规则及执行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及落实情况;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7. 党的作风建设情况。要强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机制,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完善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创新作风建设的评价机制,健全作风建设的监督机制。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师生员工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校党委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程序、范围、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操作。程序上要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档案管理四个步骤开展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监督意见的反馈和落实,对党员、师生员工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和整改。
  (二)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的具体内容确定,按照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全体师生员工等几个层面确定。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可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类型。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长期的原则。公开的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至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定期公开的事项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即时公开事项要在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四)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方式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确定,适合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公开;适合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公开;需要向全院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简报等方式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内容,可通过会议、院刊、网站、公示栏、黑板报等方式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院分党委充分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成立以分党委书记袁忠林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到11月底基本达到全面实现我院分党委党务公开的新局面。
  (二)规范程序,健全制度
  在全面开展党务公开的基础上,我院分党委要严格规范程序,积极建立健全我院党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括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督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以保障我院党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强宣传,典型带动
  运用院刊、校园网等媒介,我院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搞好面上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对联系点和示范点的指导,使联系点和示范点的公开走在前列,发挥好带动作用。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我院设有党务公开监督员对我院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指导和监督,一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二是实施方案、公开目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公开程序是否科学规范;三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四是公开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多样,内容是否做到及时更新,是否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五是公开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建立互动和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认真解决、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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